守則、條款及細則

個人預約守則

  1. 個人預約可於計劃到訪3至31天前透過網上預約系統申請。距離到訪日期少於3天或多於31天之預約恕不接受。
  2. 個人申請每次最多可為7人預約,此包括申請人本人。
  3. 每天早上7時接受新一天的預約申請。
  4. 預約以先到先得為原則。同一申請人只接受30天內參觀一次。
  5. 個人可預約之項目包括導賞團及免費穿梭巴士服務。
  6. 如欲使用復康巴士服務,請先完成 O· PARK1預約參觀程序,並於獲發預約編號後,再到香港復康會申請 復康巴士電召服務

團體預約守則

  1. 團體可於計劃到訪31至90天前透過網上預約系統進行預約;而幼稚園,小學,中學或大專院校可於計劃到訪31天至365天前致電 +(852) 2143 7510 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預約。
  2. 暫時只接受本地團體之申請。
  3. 每團人數為上限20人 (包括同行職員或照顧者在內)。
  4. 同一團體可於30天內最多參觀兩次,學校申請不在此限。
  5. 每天早上7時接受新一天的預約申請。
  6. 預約以先到先得為原則,申請者須一併提交有關團體的有效證明文件。
  7. 到訪前必須提供旅遊車車牌號碼作登記,未有登記的車輛不得進入。而車輛只可在O · PARK1上落客,不設停泊。
  8. 如團體安排長者、兒童或傷健人士到訪,團體負責人須安排足夠人手照顧同行人士。如團體安排有特殊需要人士到訪,請先聯絡O · PARK1以作安排。
  9. 以下是適用於團體預約的組織及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

    適用於團體預約的組織 證明文件
    1. 根據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 1. 稅務局簽發的證明文件 (樣本下載
    2. 提供津助福利服務的社福機構 2. 社會福利署簽發的證明文件
    3. 根據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向香港警務處註冊的團體 3. 香港警務處簽發的證明文件(樣本下載
    4. 全日制和半日制學校(包括幼稚園、小學、中學)及大專院校(只限師生參觀) 4. 教育局簽發的《學校註冊證明書》(樣本下載)/ 以院校信箋簽發及蓋印的信件
    5. 註冊公司 5. 商業登記證(樣本下載
    6.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決策局或部門及公營機構 6. 以機構正式信箋簽發及蓋印的信件
    7. 其他受政府監管之團體 7. 有關團體受香港法例規管之證明文件

確認/更改/取消預約的條款及細則

凡預約或參觀 O · PARK1,即表示閣下完全同意以下事項:

  1. 申請人如沒有提供足夠、正確或清楚的資料,或會影響申請處理時間和結果。
  2. 個人申請一經確認,申請人將會在3天內收到確認電郵及/或手機短訊(只適用於本地手機號碼)。
  3. 團體申請會在5天內收到申請結果。所有成功申請者須在到訪當天向免費穿梭巴士司機及到O · PARK1出示確認訊息 / 二維碼(QR Code)以進行登記。
  4. 預約一經接納後不能轉讓。
  5. 如個人資料或車牌號碼有誤,請致電 (+852) 2143 7510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更新。其他已預約的項目一般不能更改,除非需要安排減少到訪人數。若需增加到訪人數,申請人應提交新的預約申請。
  6. 如須取消預約,申請人可於到訪日期前至少3天(個人申請) 或到訪日期前至少7天(團體申請)透過網上預約系統 (只限個人申請) 或電郵 (個人或團體申請均適用) 進行取消,逾期取消預約將視作缺席處理。
  7. 已預約導賞團之個人申請者或團體必須於已預約之參觀時段至少15分鐘前到達免費穿梭巴士站 (如乘坐免費穿梭巴士)或於已預約之參觀時段準時到達O · PARK1 (如自行安排交通),比預約時間遲到15分鐘或以上會被視為缺席處理。
  8. 個人預約申請人如一年內累積有3次缺席記錄,其預約權利將於第3次缺席當日起計暫停3個月。團體如缺席或到訪人數少於一半,該團體之預約權利將於到訪/缺席當日起計暫停3個月。
  9. O · PARK1不會委託任何第三方牟利機構安排參觀。O · PARK1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有關參觀申請之權利,此包括如發現任何人士或機構藉此收取任何費用。

一般參觀守則

  1. 開放時間為星期一、三至日及公眾假期,上午九時半至下午六時 (逢星期二休息) 。
  2. 12歲以下的小童必須有成人陪同。
  3. 每組導賞團人數上限為20人(包括同行職員或照顧者在內)。
  4. 未經事先書面批准,不得在場內任何地方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或用作傳媒或商業用途的活動、懸掛廣告、旗幟、展示宣傳品、攝影、攝錄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影。
  5. 請勿在O · PARK1內吸煙、飲酒或攜帶有害或易燃物品。
  6. 請勿帶同寵物到訪 (陪同視障人士之導盲犬除外) 。
  7. 請勿在O · PARK1內進行未經授權的活動、示威、演講或其他公開表演。
  8. 請勿在O · PARK1內踏單車、滑板車、進行滾軸溜冰、滑板或任何球類活動。
  9. 請勿在O · PARK1內放風箏、操作搖控模型或其他同類型的裝置。
  10. 請勿塗污或損毀展品、裝置、牆壁及設施。
  11. 基於安全理由,請勿進入限制區域。
  12. 請妥善保管隨身財物。如參觀人士拾獲任何物品,請送交導賞員。

特別設施

  1. 無障礙泊車位可應要求提供。
  2. 設有傷健及行動不便設施。如需要泊車位可致電+852 2143 751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預約。
  3. 飲用水機分別設於訪客中心地下及一樓。

惡劣天氣安排

參觀人士需要留意以下惡劣天氣安排。O · PARK1將不會向受惡劣天氣所影響的個別參觀人士或團體作另行通知。

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開放前已生效 開放期間預料將於數小時後懸掛信號
O · PARK1將會在風球除下後3小時開放。倘若風球信號於中午12 時仍然生效,O · PARK1將全日不會開放。 O · PARK1將會暫停開放,並會盡快安排訪客離開。
黑色暴雨警告
開放前已生效 開放期間生效
O · PARK1將會延遲至警告取消3小時後開放。倘若暴雨警告於中午12時仍然生效,O · PARK1將全日不會開放。 O · PARK1室內設施將會照常開放,直至正常關閉時間或訪客可以安全離開。而戶外設施則暫停開放,直至暴雨警告解除。
紅色暴雨警告 / 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如在開放前或於開放期間生效,O · PARK1將會照常開放。在惡劣天氣的情況下,O · PARK1有權決定關閉所有戶外設施,並會安排訪客留在室內地方。
雷暴警告 / 黃色暴雨警告 / 一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如在開放前或於開放期間生效,O · PARK1將會照常開放。在惡劣天氣的情況下,O · PARK1有權決定關閉所有戶外設施,並會安排訪客留在室內地方。